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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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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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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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地形、地质、水文条件简单;
2. 煤层、煤质稳定,全区可采,无岩浆岩侵入,无自然发火的矿井工程;
3. 立井筒垂深<300m,斜井筒斜长<500m;
4. 矿田地形为I、II类,煤层赋存条件属I、II类,可采煤层2层及以下,煤层埋藏深度<100m,采用单一开采工艺的煤炭露天采矿工程。
5. 两种矿石品种,有分采、分贮、分运设施的露天采矿工程;
6. 矿体埋藏垂深<120m的山坡与深凹露天矿;
7. 矿石品种单一,斜井,平硐溜井,主、副、风井条数<4条的矿井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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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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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地形、地质、水文条件较复杂;
2. 低瓦斯、偶见少量岩浆岩、自然发火倾向小的矿井工程;
3. 300m≤立井筒垂深<800m,500m≤斜井筒斜长<1000m,表土层厚度<300m;
4. 矿田地形为Ⅲ类及以上,煤层赋存条件属Ⅲ类,煤层结构复杂,可采煤层多于2层,煤层埋藏深度≥100m,采用综合开采工艺的煤炭露天采矿工程;
5. 有两种矿石品种,主、副、风井条数≥4条,有分采、分贮、分运设施的矿井工程;
6. 两种以上开拓运输方式,多采场的露天矿;
7. 矿体埋藏垂深≥120m的深凹露天矿;
8. 采金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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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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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地形、地质、水文条件复杂;
2. 水患严重、有岩浆岩侵入、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工程;
3. 地压大,地温局部偏高,煤尘具爆炸性,高瓦斯矿井,煤层及瓦斯突出的矿井工程;
4. 立井筒垂深≥800m,斜井筒斜长≥1000m,表土层厚度≥300m;
5. 开采运输系统复杂,斜井胶带,联合开拓运输系统,有复杂的疏干、排水系统及设施;
6. 两种以上矿石品种,有分采、分贮、分运设施,采用充填采矿法或特殊采矿法的各类采矿工程;
7. 铀矿采矿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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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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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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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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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新建筛选厂(车间)工程;
2.处理易选矿石,单一产品及选矿方法的选矿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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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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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新建和改扩建入洗下限≥25mm选煤厂工程;
2.两种矿产品及选矿方法的选矿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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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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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新建和改扩建入洗下限<25mm选煤厂、水煤浆制备及燃烧应用工程;
2. 两种以上矿产品及选矿方法的选矿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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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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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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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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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一般机械辅机及配套厂工程;
2. 船舶辅机及配套厂,船舶普航仪器厂,吊车道工程;
3. 防化民爆工程、光电工程
4. 文体用品、玩具、工艺美术品、日用杂品、金属制品厂等工程
5. 针织、服装厂工程;
6. 小型林产加工工程;
7. 小型冷库、屠宰厂,制冰厂,一般农业(粮食)与内贸加工工程;
8. 普通水泥、砖瓦水泥制品厂工程;
9. 一般简单加工及冶炼辅助单体工程和单体附属工程;
10. 小型、技术简单的建筑铝材、铜材加工及配套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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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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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试验站(室)、试车台、计量检测站、自动化立体和多层仓库工程;
2. 造船厂、修船厂、坞修车间、船台滑道、海洋开发工程设备厂、水声设备及水中兵器厂工程;
3. 坦克装甲车车辆、枪炮工程;
4. 航空装配厂、维修厂、辅机厂,航空、航天试验测试及零部件厂,航天产品部装厂工程;
5. 电子整机及基础产品项目工程,显示器件项目工程;
6. 食品发酵烟草工程、制糖工程、制盐及盐化工工程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工程、家电及日用机械工程、日用硅酸盐工程;
7. 纺织工程;
8. 林产加工工程;
9. 商物粮加工工程
10. <2000t/d的水泥生产线,普通玻璃、陶瓷、耐火材料工程、特种陶瓷生产线工程,新型建筑材料工程;
11. 焦化、耐火材料、烧结球团及辅助、加工和配套工程、有色、钢铁冶炼等辅助、加工和配套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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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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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机械主机制造厂工程;
2. 船舶工业特种涂装车间,干船坞工程;
3. 火炸药及火工品工程、弹箭引信工程;
4. 航空主机厂、航天产品总装厂工程;
5. 微电子产品项目工程、电子特种环境工程、电子系统工程;
6. 核燃料元/组件、铀浓缩、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工程;
7. 制浆造纸工程、日用化工工程;
8. 印染工程;
9. ≥2000t/d的水泥生产线,浮法玻璃生产线;
10. 有色、钢铁冶炼(含连铸)工程,轧钢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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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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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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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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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油气田井口装置和内部集输管线,油气计量站、接转站等场站、总容积<50000m? 或品种<5种的独立油库工程;
2. 平原微丘陵地区长距离油、气、水煤浆等各种介质的输送管道和中间场站工程;
3. 无机盐、橡胶制品、混配肥工程;
4. 石油化工工程的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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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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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油气田原油脱水转油站、油气水联合处理站、总容积≥50000 m?或品种≥5种的独立油库、天然气处理和轻烃回收厂站、三次采油回注水处理工程;硫磺回收及下游装置、稠油及三次采油联合处理站、油气田天然气液化及提氦、地下储气库;
2. 山区沼泽地带长距离油、气、水煤浆等各种介质的输送管道和首站、末站、压气站、调度中心工程;
3. 500万吨/年以下的常、减压蒸馏及二次加工装置,丁烯氧化脱氢、MTBE、丁二烯抽提、乙腈生产装置工程;
4. 磷肥、农药、精细化工、生物化工、化纤工程;
5. 医药工程;
6. 冷冻、脱盐、联合控制室、中高压热力站、环境监测、工业监视、三级污水处理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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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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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海上油气田工程;
2. 长输管道的穿跨越工程;
3. 500万吨/年以上的常减压蒸馏及二次加工装置,芳烃抽提、芳烃(PX),乙烯、精对苯二甲酸等单体原料,合成材料,LPG、LNG低温储存运输设施工程;
4. 合成氨、制酸、制碱、复合肥、火化工、煤化工工程;
5. 核化工、放射性药品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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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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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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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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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下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,燃气轮机发电工程,50MW及以下供热机组发电工程;
2. 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的送电、变电工程;
3. 最大坝高<70m,边坡高度<50m,基础处理深度<20m的水库水电工程;
4. 施工明渠导流建筑物与土石围堰;
5. 总装机容量<50MW的水电工程;
6. 单洞长度<1km的隧洞;
7. 无特殊环保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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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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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单机容量300MW~600MW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,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供热机组发电工程,新能源发电工程(可再生能源、风电、潮汐等);
2. 电压等级330KV的送电、变电工程;
3. 70m≤最大坝高<100或1000万m3≤库容<1亿m3 的水库水电工程 ;
4. 地下洞室的跨度<15m,50m≤边坡高度<100 m,20≤基础处理深度<40 m的水库水电工程;
5.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(洞径<10 m)或混凝土围堰(最大堰高<20 m);
6. 50 MW ≤总装机容量<1000MW的水电工程;
7. 1km≤单洞长度<4km的隧洞;
8. 工程位于省级重点环境(生态)保护区内,或毗邻省级重点环境(生态)保护区,有较高的环保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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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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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单机容量600MW以上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;
2. 换流站工程,电压等级≥500KV送电、变电工程;
3. 核能工程;
4. 最大坝高≥100 m或库容≥1亿m3的水库水电工程;
5. 地下洞室的跨度≥15m,边坡高度≥100m,基础处理深度≥40 m的水库水电工程;
6.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(洞径≥10m)或混凝土围堰(最大堰高≥20m);
7. 总装机容量≥1000MW的水库水电工程;
8. 单洞长度≥4km的水工隧洞;
9. 工程位于国家级重点环境(生态)保护区内,或毗邻国家级重点环境(生态)保护区,有特殊的环保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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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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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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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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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流量<15 m3/s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;
2. 堤防等级V级的河道治理建(构)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;
3. 灌区田间工程;
4. 水土保持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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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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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15 m3/s≤流量<25 m3/s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;
2. 引调水工程中的建筑物工程;
3. 丘陵、山区、沙漠地区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;
4. 堤防等级III、IV级的河道治理建(构)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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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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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流量≥25m3/s的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;
2. 丘陵、山区、沙漠地区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;
3 堤防等级I、II级的河道治理建(构)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;
4. 护岸、防波堤、围堰、人工岛、围垦工程,城镇防洪、河口整治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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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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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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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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Ⅱ、Ⅲ、Ⅳ级铁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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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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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时速200KM客货共线;
2. Ⅰ级铁路;
3. 货运专线;
4. 独立特大桥;
5. 独立隧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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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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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客运专线;
2. 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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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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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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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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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三级、四级公路及相应的机电工程;
2.一级公路、二级公路的机电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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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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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一级公路、二级公路;
2.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;
3.城市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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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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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高速公路工程;
2.城市地铁、轻轨;
3.客(货)运索道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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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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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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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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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总长<1000m 或单孔跨径<150 m的公路桥梁;
2.长度<1000m的隧道工程;
3.人行天桥、涵洞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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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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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总长≥1000m或150 m≤单孔跨径<250 m的公路桥梁;
2.1000m≤长度<3000 m的隧道工程;
3城市桥梁、分离式立交桥、地下通道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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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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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主跨≥250m拱桥,单跨≥2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,≥400m斜拉桥,≥800m悬索桥;
2.连拱隧道、水底隧道、长度≥3000 m的隧道工程;
3.城市互通式立交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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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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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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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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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沿海港口、航道工程:码头<1000t级,航道<5000t级;
2. 内河港口、航道整治、通航建筑工程:码头、航道整治、船闸<100t级;
3.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:船坞、舾装码头<3000t级,船台、滑道船体重量<1000t;
4. 各类疏浚、吹填、造陆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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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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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沿海港口、航道工程:1000t级≤码头≤10000t级,5000 t级≤航道<30000 t级,护岸、引堤、防波堤等建筑物;
2. 油、气等危险品码头工程<1000t级;
3. 内河港口、航道整治、通航建筑工程:100t级≤码头<1000t级,100t级≤航道整治<1000t级, 100t级≤船闸<500 t级,升船机<300t级;
4.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:3000t级≤船坞、舾装码头<10000t级,1000t≤船台、滑道船体重量<5000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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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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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沿海港口、航道工程:码头≥10000t级,航道≥30000 t级;
2. 油、气等危险品码头工程≥1000t级;
3. 内河港口、航道整治、通航建筑工程:码头、航道整治≥1000t级,船闸≥500t级,升船机≥300t级;
4. 航运(电)枢纽工程;
5.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:船坞、舾装码头≥10000t级,船台、滑道船体重量≥5000t;
6.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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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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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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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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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C及以下场道、空中交通管制及助航灯光工程(项目单一或规模较小工程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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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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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C、4D场道及空中交通管制及助航灯光工程(中等规模工程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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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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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E及以上场道、空中交通管制及助航灯光工程(大型综合工程含配套措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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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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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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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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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高度<24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;
2.跨度<24m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;
3.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;
4.高度<70m的高耸构筑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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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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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4m≤高度<50m的公共建筑工程;
2.24m≤跨度<36m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;
3.高度≥24m的住宅工程;
4.仿古建筑,一般标准的古建筑、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;
5.装饰、装修工程;
6.防护级别为四级及以下的人防工程;
7.70m≤高度<120m的高耸构筑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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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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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高度≥50m或跨度≥36m的厂房和仓储建筑工程;
2.高标准的古建筑、保护性建筑;
3.防护级别为四级以上的人防工程;
4.高度≥120m的高耸构筑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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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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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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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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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DN<1.0m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;
2. 小区内燃气管道工程;
3. 小区供热管网工程,<2MW的小型换热站工程;
4. 小型垃圾中转站,简易堆肥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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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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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DN≥1.0m的给排水地下管线工程;<3 m?/s的给水、污水泵站;<10万吨/日给水厂工程,<5万吨/日污水处理厂工程;
2. 城市中、低压燃气管网(站),<1000 m?液化气贮罐。ㄕ荆
3. 锅炉房,城市供热管网工程,≥2MW换热站工程;
4. ≥100t/天的大型垃圾中转站,垃圾填埋工程;
5. 园林绿化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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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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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≥3 m?/s的给水、污水泵站,≥10万吨/日给水厂工程,≥5万吨/日污水处理厂工程;
2. 城市高压燃气管网(站),≥1000 m?液化气贮罐。ㄕ荆
3. 垃圾焚烧工程;
4. 海底排污管线,海水取排水、淡化及处理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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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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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特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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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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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(广播2套及以下,电视3套及以下)工程;
2. 中短波发射台(中波单机功率P<1KW,短波单机功率P<50 KW)工程;
3. 电视、调频发射塔(台)设备(单机功率P<1KW)工程;
4. 广播电视收测台设备工程;三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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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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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(广播3~5套,电视4~6套)工程;
2. 中短波发射台(中波单机功率1KW≤P<20KW,短波单机功率50 KW≤P<150KW)工程;
3. 电视、调频发射塔(台)设备(中波单机功率1KW≤P<10KW,塔高<200m)工程;
4.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工程;二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;
5. 电声设备、演播厅、录(播)音馆、摄影棚设备工程;
6.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、微波站设备工程;
7. 电信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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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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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广播电视中心设备(广播6套以上,电视7套以上)工程;
2. 中短波发射台设备(中波单机功率P≥20KW,短波单机功率P≥150 KW)工程;
3. 电视、调频发射塔(台)设备(中波单机功率P≥10KW,塔高≥200m)工程;
4. 一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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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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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服务范围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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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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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察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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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、选择勘察单位,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,参与验收勘察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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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保修等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、行业有关规范、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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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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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、选择设计单位,组织评选设计方案,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,监督合同履行,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,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、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,提出设计评估报告(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),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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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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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过程中的质量、进度、费用控制,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、合同、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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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修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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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,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,审核修复方案,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,审核修复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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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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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费额
|
收费基价
|
1
|
500
|
16.5
|
2
|
1000
|
30.1
|
3
|
3000
|
78.1
|
4
|
5000
|
120.8
|
5
|
8000
|
181.0
|
6
|
10000
|
218.6
|
7
|
20000
|
393.4
|
8
|
40000
|
708.2
|
9
|
60000
|
991.4
|
10
|
80000
|
1255.8
|
11
|
100000
|
1507.0
|
12
|
200000
|
2712.5
|
13
|
400000
|
4882.6
|
14
|
600000
|
6835.6
|
15
|
800000
|
8658.4
|
16
|
1000000
|
10390.1
|
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职级
|
工日费用标准(元)
|
一、高级专家
|
1000~1200
|
二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
|
800~1000
|
三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
|
600~800
|
四、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
|
300~600
|
上一条: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(发改价格【2007】670号) |
下一条: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|